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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小组及工作职责

时间:2022-04-06 11:33:46 录入:应序康 访问:5963 次 字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全院师生进入实验(实训)室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有序进行,成立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林工祺

副组长: 朱蓉容、田志岗、杜哓科、李泽宇

实验(实训)管理人员:黄哲、刘建昌

教  师:李文奎、黄小华、杨勇、李小奎、郭晶、党蕊娟、夏永军、潘小青、张娜、周金侠
二、工作职责
1、组长:严格执行学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负责我院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具体工作。组织制定我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指导、监督、控制各实验(实训)室落实安全制度及日常安全管理等相关事宜。
2、副组长:督促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遵照有关规定使用危险物品,严格审批制度。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3、实验(实训)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本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入实验(实训)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和教育,严格执行物品领用保管制度,确保安全,并认真检查实验(实训)所用的电、水源关闭情况。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实验(实训)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认真检查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实验(实训)过程中,认真检查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学生实验(实训)完毕,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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