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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贫困生资助认定的办法

时间:2009-06-02 11:06:48 录入:应序康 访问:10388 次 字号:【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陕教资[2008]123号文件关于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并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切实将资金落实给真正符合条件的学生,要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享尽享”,并向在5•12地震中家庭受灾需要特殊照顾的学生予以适当倾斜。现将贫困生评选认定等要求通知如下:
一、 国家奖、助学金的组成
国家奖、助学金由三部分组成。即中央和省财政拨款;学院每年收缴学费按6%计提的经费;社会各种形式的捐款。
二、 国家奖、助学金的标准和申请条件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专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专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资助额度按贫困程度分为两档,特困生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2500元,贫困生为每生每年1500元。
基本申请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贫困生资助评选认定的具体步骤
1.要认真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宣传教育,充分体会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党对贫困生的温暖关怀之情,增强爱党、爱国的信念,激励学生的学习热情,推动学院全面建设。尤其是各班班主任,一定要把贫困资助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向全体学生作认真的教育。学院也要利用报导、宣传栏和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学院资助办公室拟在10月21日组织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布置任务,提出要求。
3.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按全班人数10%推选)参加的评议小组,于11月1日前进行初评,并将评选结果报系部。
4.各系成立由系主任和干事及班主任组成的审核小组,并审查通过各班评选情况并将结果报至学生处。
5.学生处成立以处领导、班主任、公寓老师和社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资助工作评审小组。11月08日之前对各系初评小组评选认定的贫困生名单进行审议把关,并将评选认定结果及时报院资助办备案。
6.学院资助领导小组会同资助办对逐级上报的贫困生名单进行审定。并将结果于11月15日之前在全校公示。资助办对收集到的反馈意见逐个及时复核,对在评选认定过程中出现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追究责任,并做出处理意见,对性质严重的人员从严处理。
7.资助办在贫困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5日之前向陕西省教育厅贫困生资助网络输入全部被评选认定的贫困生个人资料,建立贫困生信息档案。
8.陕西省教育厅对各学院上报的贫困生资助结果进行逐步核查,对无问题的单位,陕西省教育厅与财政厅在11月30日之前将资助资金打入学院专用账户。学院资助办根据贫困生的标准,通过银行卡的形式支付给贫困生本人。教育厅对在复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学院,全省通报批评并撤销其资助资格。对在资助款下发以后发现问题的,不但撤销其资助资格,同时要追回下发的资助资金。
四、要求
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政治意义重大,政策性很强,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复杂的工作。特别是在时间短,任务重的情况下,如何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好这项工作,既是对学院组织管理能力的考验,也是对参加这项工作人员的素质的考验。为完成好这项艰巨的任务,特提出以下要求:
1.全体参加贫困生评选认定的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严格的政策观念来对待。工作做好了,就等于做了一件利党、利国、利校、利学生的大好事,大善事。反之后果严重,我们担不起这个责任。
2.所有参加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思想原则,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唯情是图。坚决避免降低工作标准,不负责任等不良现象。
3.所有参加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要有完成这项任务的时间观念,争分夺秒,按照全院工作的统一布置和具体方法步骤,不折不扣地把贫困生资助评选工作落到实处。
4.所有参加评选认定的人员,都要树立忧患意识,要本着谁的问题谁担,谁的责任谁负的责任心,把可能出现的问题尽最大的努力压缩到最小程度,把好事做好。让每一个被评上的学生心存感激,未被评上的心里服气,学院审核一次过关,上级审查感到满意,为党和国家争光,为我院锦上添花。
贫困生资助办公室是学院负责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职能部门,一定要严密组织、严格把关,把工作做细做好。各有关部门必须服从要求,主动配合,共同努力,认真完成好上级组织交给我们的资助任务。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资助办
二00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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