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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招办2012年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时间:2012-04-25 16:05:15 录入:应序康 访问:13490 次 字号:【

    (五)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少数民族考生不需填写此表,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各市、县(区)招办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除少数民族考生外,各市招办将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六)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高考前被普通高校按保送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考,准考证由县(区)招办负责收回。

    (七)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否则,不得参加相关学校组织的体育单独招生考试。

    (八)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高水平运动员(一级)、聋哑人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高考前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考,准考证由县(区)招办负责收回。

    (九)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十)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

    (十一)我省数学和英语科目实行自主命题,不受理借考事宜。

    三、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

    (一)2011年12月1日至7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各县(区)招办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准报名。对持有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要严格审查,确属本县(区)户籍的方可报名,并将这部分考生登记造册报市招办备案。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按时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得补报。

    (二)2011年12月1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招办负责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可以更改的信息错误,县(区)招办要及时更正。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且报名时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的考生,可向县(区)招办申请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时必须出具所在县(区)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区)招办审核批准后,在报名现场采集该考生数码照片。各县(区)招办受理现场采集数码照片申请过程中,要严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和代考者借机蒙混过关。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学校审查;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12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并加盖公章;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区)招办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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