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
为了加强2009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2009届毕业答辩委员会和各系、部答辩领导小组。各系、部答辩小组应组织有关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的评阅,如质量达不到要求者,将退回重做,不能参加答辩。要实事求是,严格评分标准,保证答辩质量。同时,对于毕业设计(论文)初阅不合格的学生以及在第一次毕业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应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认真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合格后参加第二次答辩(7月6日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