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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在编教职员工发放伙食补助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0-26 | 作者:应序康 | 访问次数:4 次

各处、室、系及有关部门:

经院务会研究决定,从2009年9月1日起,给所有正式在编教职员工每人每天发5元伙食补助费(不含实习生、试用期教职工、外聘教师及招生人员、保洁员、保安)。伙食补助费发放建立在考勤的基础上,出差、请假、旷工期间均不予以补助。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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