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教学、科研安全。其职责是:
一、宣传党的政策,做好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发动和依靠群众维护学院治安,努力实现群防群治。
二、侦破院内发生的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案件和相关重大事件。
三、负责建全学院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并监督指导其执行情况。
四、负责建立健全学院治保组织,进行业务训练和指导,充分发挥班、宿舍治安员联系师生,保卫安全的作用。
五、负责全院安全工作,健全消防制度,组织培训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管理好门卫,组织安排节假日的安全执勤、巡逻。
七、负责院内交通管理及户籍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处业务范围内的文件草拟工作。
九、完成院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