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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10-04-22 19:04:58 录入:应序康 访问:17623 次 字号:【

1、图书馆安全工作由馆长领导,办公室协调,各部室主任具体负责。

2、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严禁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各书库各阅览室严禁吸烟,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电器。

3、各部室配备的消防器材应置于方便实用位置,并保证馆内人人会用,如发现火警请拨打火警电话119。

4、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办公室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器电源。关闭窗户、锁好门锁。对各类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明确责任,不得外借。

5、寒暑假、五一、十一、元旦等重要节日,办公室要配合馆长检查各部门防火、防水、防霉烂、防破坏工作落实情况。

6、各部门如发现隐患应及时向校保卫部门报告或向学院办公室通报,以便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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