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专业建设,推动内涵发展,全面提升学院办学实力、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与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结构调整与建设的若干意见》(陕教高〔2007〕69号)精神,经高校专业设置专家组评议,省教育厅研究批准我院增设财务管理(620201)、艺术设计(670101)两个专业(省教育厅陕教高[2012]34号文件)。
为搞好新增专业建设,我院不断加大专业建设的投入,强化实践教学,努力办出专业特色,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教务处供稿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