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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秋季中职助学金、免学费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2-14 16:24:34 录入:应序康 访问:29090 次 字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 和陕西省教育

厅通知精神,为确保2012年秋季我院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发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件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农村户口学生、县镇非农户口学生和城市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中职、五年制)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学生免除学费。

3、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时提供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者不予发放;

4、因违反校纪校规被记过处分者不予发放;

5、无故旷课、逃课、不假外出累计情况严重者不予发放;

6、学院发放国家助学金时,无故不在学院且无法联系者不予发放;

7、学生资助银行卡丢失未及时办理,影响全院发放者不予发放;

8、未按时报到、及时注册者不予发放。

二、严格审批程序,准确核定受助学生人数

1、受助学生要统一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并提供农村户口或城市家庭困难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户口本复印件等)。

2、要确定专人对受助学生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助名单,并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

3、所有资助名单要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学生的投诉。

4、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异动情况登记工作,在核发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之前,要逐班逐生进行核查,确保发放人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规范助学金发放方式,确保国家资金的安全

1、2012年秋季我院中职助学金、免学费采取集中支付方式,发放名册由学院资助办提供,报学院审核后,统一使用银行卡的形式发放。2、对没有户口或没有身份证的学生,可用其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办理储蓄卡或存折。

四、申请时间及程序

1、由各中职学生登陆学院网站(www.sxitu.com),下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按要求进行填写,并统一签名盖章,于2012年12月28日之前交于学院资助办备案。

2、凡申请国家免学费学生需递交以下材料:

1国家免学费申请表;

2农村户口和县镇户口学生需提供家庭农村户口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3城市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表需加盖当地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章子)。

特此通知!

 

附件1: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xls

附件2:中职助学金申请表.doc

 

 

医保资助办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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