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师〔2010〕68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全省高校教师
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
培训与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按照《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细则》、《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省教育厅定于11月份集中开展岗前培训工作,并拟于12月中上旬组织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验收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与考试科目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二、参加培训与考试的对象及条件
凡2010年10月31日前补充到高校教师队伍中,尚未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或需要参加补考人员,均须按要求参加规定课时的培训与考试。参加培训与考试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三、培训时间及要求
此次培训总课时为120学时,每门课程培训均为30学时,采用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经省教育厅研究同意,由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承担全省高校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培训具体事宜以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为准。
四、培训与考试报名
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本次培训与考试的报名工作,各高校应于2010年11月10日前将本校教师参加培训与考试报名情况信息表(附后)报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并按规定将考试费(25元/科)交省教育厅学校保障工作处。
五、考试验收(另文通知)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韩润社(陕西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
029—87338623 snjszg@126.com
杨红庆(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29—87323073 snjszgzx@126.com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全文公开)
教师参加培训与考试报名情况信息表
主题词:教育 高校 教师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委厅有关领导及处室。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11月2日印发
打印人:刘利平 校对人:韩润社 共印1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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