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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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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团总支章程


总则
我院各系(部)团总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院团委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的工作方针,加强学院教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团内的民主建设,倡导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保证团员行使民主权利,对重大问题有决定权。不断完善团的各种制度,主动关心青年的生活和工作,为青年多办实事,切实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使团的工作能有效的、有序的进行,努力把我学院的团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一章  宗旨
我院各系(部)团总支在院团委领导下,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本系学生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一、各系(部)团总支设书记、副书记、文秘部、组织部、宣传部、社团部。
二、团总支书记
1、负责和主持系(部)团总支全面工作,定期主持召开系(部)团总支例会,及时传达院团委的指示、精神。听取系(部)团总支各部门、各团支部的工作汇报。检查和督促系(部)团总支各部门、各团支部落实工作计划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向院党委和院团委汇报系(部)团总支工作情况和重大问题;并请示。
3、加强团干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水平教育,健全组织;关心团员、团干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纠正。
4、及时、全面了解团总支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总结纠正。
三、团总支副书记
    1、根据系(部)团总支工作职责,协助书记工作,做好书记的得力助手。
2、书记不在时,执行书记的职责。
3、认真完成书记和院团委交给的有关事宜,并对其负责。
四、文秘部
文秘部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落实”。
1、协助书记、副书记工作,做好书记的得力助手。
2、召集系(部)团总支工作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工作。
3、根据院团委工作指示精神,统筹全系(部)团的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使各部门工作互相配合,促进团结,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4、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和健全系(部)团总支各项工作制度。
5、书记、副书记不在时,执行系(部)团总支书记职责,使团总支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
6、根据书记的指示,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并督促各部门执行。
7、管理系(部)团总支各种文件,并做好文件存档工作。
8、对系(部)团总支各种宣传海报和标语进行监督,保证其内容健康。
五、组织部
    1、了解各团支部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
2、负责团费的收缴、上交。
3、定期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情况,检查和布置工作。
4、负责团员管理,接转团员组织关系等工作
5、负责对本系(部)团干、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安排团干的培训。
6、掌握青年团员中的先进事迹以及存在问题,做好表彰、批评或处分的工作。
7、做好“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和院团委推荐优秀团干、团员。
8、组织团员学习党组织与院团委的新时期路线和决议精神。
9、组织好“红旗团支部”评比工作。
六、宣传部
    1、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阶段学院团总支的工作重点,提出系(部)团总支每学期宣传工作的意见和计划。
2、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3、抓好宣传队伍建设,定期召开各支部宣传委员会议,布置宣传工作任务。
4、认真完成院团委交给的宣传任务。
七、社团部
1、负责本系(部)团总支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不参与考核。
2、 指导本系(部)团总支学生社团的申报、审批、年审、变更和撤销,及日常管理工作。
3、指导本系(部)团总支青年志愿者开展日常工作。
4、审查本系(部)团总支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变更并及时上报院团委社团部。
5、负责审查本系(部)团总支学生社团组织经费的筹集以及使用情况。
6、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部门工作制度
第一节  会议制度
一、系(部)团总支例会于每月的第三个星期一召开。
要求:
1、各成员必须依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
2、如有事不能出席,必须提前写请假条交到文秘部。
3、凡迟到者必须在会议开始前作自我批评,达到三次者,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批评。
4、三次无故缺席者,写检讨书交到文秘部。
5、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文秘部作会议记录,设会议记录本。
二、会议坚持精简和高效的原则。
第二节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制度
一、系(部)团总支(包括各部门)必须制订一学期和近期工作计划,并相应做好工作总结。
二、各部门每组织一次较大型的活动都必须写好详细的工作,活动完成后要进行效果分析,及时总结,有助工作的改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在活动开展前3天上交,工作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一星期内做好并上交。

第四章  附则
一、本章程修改须由各部门商议通过。
二、本章程即日修订并实施。
                

 

 

 

 

                                 共青团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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