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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时间:2020-11-15 17:58:54 录入:应序康 访问:10388 次 字号:【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验收结论

备  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 机构和 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 40 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 60 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30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5 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3人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 6 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 6个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

□✓达标

 

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未达标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 1 个学期/最近 1 学年/ 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

生。

□✓达标

□未达标

 

 

 

9. 2019 年 10 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 2019年12月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

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

□✓达标

□未达标

 

 

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 明确 1 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

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二、《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各院、系学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会议。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各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常务代表委员会、执委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第五条 本会聘请校团委干部任学生会秘书长,代表校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凡取得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学籍的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八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一节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 学代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学代会代表以院、系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院、系代表名额根据各院、系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学代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一)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权利;

(二)就上一届执委会、常代会所有工作报告进行质询的权利。

学代会代表亦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二)按时出席学代会;

(三)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 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上届执委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决定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方针;

(二)审议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新的执委会领导机构;

(四)确认各院、系推选的校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

(五)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学代会表决除章程修正案以外的其他问题时,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二节 常务代表委员会

第十四条 常务代表委员会(简称常代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执行由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十五条 常代会委员从学代会代表中民主选举产生,对所在院、系的会员负责。常代会委员民主选举产生常代会会长团,可设会长、副会长等职务,会长团成员人数不超过四人,其中本部会员不超过三人,会长团中应至少有一人为医学部会员。

第十六条 每任会长团的任期至下一任会长团产生之日为止。

第十七条 常代会实行合议制,会长主持常代会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常代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八条 常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本章程、监督其执行实施;

(二)在执委会主席、副主席空缺时进行补选;

(三)根据执委会主席团提议,决定执委会各部(室)负责人的任免,接受执委会成员的辞职;

(四)审议和批准执委会每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查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执委会主席团工作,有权对主席团成员提出质询,被质询者必须予以答复;每学期对执委会主席团成员投信任票,作为对其工作评价的依据;

(五)罢免常代会会长团成员和执委会主席团成员;

(六)听取、收集对学生会工作和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两周内予以答复;

(七)在换届选举前,提交需由大会审议的各种文件、各项办法和有关委员会的组成名单;

(八)领导各院、系常代会;

(九)遇有特殊问题,主持调查工作;

(十)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在必要时召集临时学生代表大会;

(十一)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行使学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常代会委员,不得兼任校学生会执委会干部和院、系学生会执委会的主要干部。

第二十条 各院、系学代会有权罢免及补选本院、系的校常代会委员, 但补选需在常代会委员人数不足应有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进行。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一节 执行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由主席团成员及院、系学生会主席组成。

第二十二条 执委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

第二节 主席团

第二十三条 执委会主席团是执委会的领导机构,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人数不超过五人,主席团中应至少有一人为院、系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

第二十四条 主席团由学代会民主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的正式候选人以院、系为单位推选,原则上每院、系一名。

第二十五条 每任主席团的任期至下一任主席团产生之日为止。

第二十六条 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章程,执行学代会及常代会的决议,制定学生会执委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各部工作;

(二)决定执委会机构设置,向常代会提名任命各部(室)负责人;

(三)领导院、系学生会工作;

(四)筹备下届学代会的召开,向学代会报告工作;

(五)决定其他执委会的重大问题,行使其他学代会赋予的职权。

第二十七条 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委会主席团向常代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检查。对常代会的提案,及时解决(或与学校有关部门商榷),并给以答复。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常代会交给的事务性工作。

第三节 职能部(室)

第二十八条 各职能部(室)为执委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

第二十九条 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一节 院(系)学生会

第三十条 院、系学生会是本会的院、系级组织,受所在院、系党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所在院、系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 院、系学生代表大会(简称院、系学代会)是院、系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院、系会员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学代会选举产生院、系学生会常代会、执委会领导机构,分别为院、系学生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和最高执行机构,分别受校学生会常代会、校学生会执委会的领导,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十二条 院、系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由各院、系学生会制定。

第二节 班委会

第三十三条 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受院、系党政和院、系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三十四条 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院、系的学生会和院、系行政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在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文件、决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主席团 共3人

 

办公室 共5人

文艺部 共5人

纪检部 共5人

外联部 共5人

 

学习部 共5人

生活部 共5人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

序 号

姓  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学生工作经历

1

王瑞程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19级

5

班干部

2

邵康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19级

2

 

3

周耸杰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19级

13

班干部

4

王媛媛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19级

1

 

5

陈欢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19级

6

 

6

姚勇杰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19级

7

班干部

7

李亚兰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19级

9

 

8

董诚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19级

16

 

9

张瑾怡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19级

18

班干部

10

张文哲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系

2019级

20

班干部

11

张瑞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19级

11

班干部

12

雷聪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19级

8

 

13

闫奔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19级

15

班干部

14

尹秀霞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19级

17

 

15

潘娇娇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19级

4

班干部

16

拓子豪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19级

14

 

17

李瑛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19级

18

 

18

姚云博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20级

26

 

19

贠鑫洋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20级

28

班干部

20

孙彦飞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系

2020级

35

 

21

陈秦怡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0级

3

班干部

22

呼延文浩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0级

10

 

23

郭蓉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0级

12

 

24

刘盼盼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0级

34

 

25

樊国丽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0级

24

班干部

26

彭家宝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0级

30

班干部

27

龚乔秦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0级

19

班干部

28

童力强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0级

31

 

29

海永生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0级

38

班干部

30

郑玉杰

共青团员

机电工程系

2020级

39

班干部

五、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根据《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陕电职院[2020]18号)通知精神,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六、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根据《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通知精神,学校党委将学生会组织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校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学院(系)、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

七、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专职团干

备注

1

陕电职院团委书记

田金锋

 

2

学生会指导老师

王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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