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新修订),并就贯彻落实《实施办法》进行安排部署。院党委书记石光华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
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实施办法》进行了逐条详细解读,对党中央修订完善《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以及省委宣传部具体工作要求等进行了阐述。
石光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为我们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他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都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要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体制机制,加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他要求,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首位,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强化政治意识,守好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把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党建、教育教学管理、助力脱贫攻坚及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中,为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和网络舆情管理处置。(图/应序康 文/马放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