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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6-04-15 15:40:22 录入:应序康 访问:10272 次 字号:【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深化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我院决定举办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意义与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选择一批有思想、有能力、有抱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挖掘一批市场前景可观、发展潜力巨大、联系大学生专业和实际的创新创业项目,找到一条促进大学生创新、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有效途径,帮助一批有志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梦想,进而激发全校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在全校营造勇于创新创业、乐于创新创业、善于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本届大赛旨在深化我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我校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创新创业在校的转化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本届大赛将作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我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三、主办单位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学生处、教科研处、就业办、院团委。

四、承办单位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五、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校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各主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

主  任:穆耀辉

副主任:张成现

成  员:马放奇、田志岗、年小望、强兴运、王娟娟、田金峰、李勃

办公室人员:李倩、田金峰、李勃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创业教育教学专家老师、经济类教授学者、优秀校友以及创业成功人士、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专家等组成评委团,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各教学部负责本部的作品选拔、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六、活动时间

2015年4月至6月。

七、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三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人申报须为创业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届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条件: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项目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人申报须为创业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系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八、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 “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九、竞赛日程

1.4月8日—5月15日,各教学部、班级要宣传、动员、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团队做好项目选题,填写《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撰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附件3)。

请各教学部务必于5月15日前将附件1、2、3电子版材料及PPT答辩材料打包发送到李倩老师处,接收邮箱254203724@qq.com(邮件名格式:“互联网+”报名+队长姓名)。报名表还需报送纸质版一份(指导老师手写签名)。

各系参赛团队项目数不得低于2个,鼓励多申报。

2.自4月8日起,参加“互联网”大赛的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3.5月16日—6月1日,各系按大赛要求对作品和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赛作品进行初步评审。有条件的系可以自行举办选拔赛,择优选出系的参赛作品。

4.6月2日-10日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并由作者进行答辩或展示;

5.6月13日-17日组织优秀作品展示和公开答辩展示;

6.6月22举行闭幕式,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十、竞赛评审章程、程序与奖励方式

1.评审章程。本届“互联网+”章程及评审办法遵照教育部《全国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章程》和《全国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实施。

2.评审程序。竞赛组委会负责对报送作品的初审,竞赛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终审,并提出奖励名单。评审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

3.奖项设置。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分别根据参赛队伍数,拟评选金奖,银奖,铜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择选优秀作品推荐参加陕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十一、保障与服务

1.为保证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顺利进行,根据系部组织报名情况和参赛结果进行综合考虑,给予系部组织经费支持。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系部推荐申报学院项目组织经费300元/项;获学院推荐省级参评项目组织经费500元/项;获评省级一等奖项目组织经费1000元/项、省级二等奖项目组织经费800元/项,省级三等奖项目组织经费600元/项。以上经费支持以项目获奖最高项为准,不重复支持。各系部参赛团队项目数低于2个的,每申报少1个项目,在下一年度的就业经费扣除300元/项,并在年终就业考核中扣除相应的积分。

2、对复赛获奖的教师和学生,学院按照相关制度另行奖励,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十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途径,是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推荐全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作品也将主要从本次竞赛获奖作品中产生。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做好组织工作。各系部要组成由本系部主管领导牵头,教学、学生科、团总支等部门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做好竞赛组织的有关工作。

2.强化宣传,深入发动。各系部要坚持育人宗旨,突出创新理念,发挥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安排好“互联网+”大赛,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要采取具体措施,如作品预赛、科技论坛、创新沙龙等形式,在学生中进行充分发动,大力宣传“互联网+”大赛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学生了解活动的目的和要求,增强科技创新意识。要积极协调和利用各类新媒体资源,如微博、手机报等,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

3.精心做好参赛作品选拔、申报和指导工作。各参赛系部要明确组织人员,负责协调指导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聘请本系部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估和筛选,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严格履行申报手续。

附件

1.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2.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3.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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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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