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陕西职教发展成果主题作品征集展示活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面向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技能服务美好生活、职业教育办学成果以及职业院校招生等方面的宣传展示,特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陕西职教发展成果主题作品征集展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技能:让生活更美好
二、征集对象
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职业院校教师、学生,关心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
三、活动组织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教育报刊社。
(三)拟邀请媒体:新华网、央广网、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陕西日报群众新闻网、陕西广播电视台、西部网、搜狐网、陕西教育新闻网等媒体。
四、活动时间
5月15日—6月30日。
五、主要内容及要求
1.主要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技能促进就业创业、技能改变人生、技能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技能服务产业升级、技能服务社会发展等内容。投稿作品要主题鲜明、感情真挚、内容积极向上。
2.创作要求。作品须为原创,未经网络等平台公开发布,严禁抄袭。申报单位需对作品进行审核,加盖公章。
3.体裁要求。作品体裁包括:文字作品(包括故事、散文、诗歌等)、图片作品(包括照片、海报、宣传画等)、音视频作品(包括微视频、Vlog、朗诵、演讲等)、H5小程序四大类。具体要求如下:
(1)文字作品类:题目自拟,作品内容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文档右上角页眉请注明“技能:让生活更美好”主题作品征集字样;题目下方写清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主题标题统一为小二号黑体,处于正文上方、居中;正文统一使用小四号宋体,常规,单倍行距;正文一级小标题为小四号宋体、加粗;文中照片要配文字解说(200字以内);字数在2000字以内,作品请提交WORD文档。
(2)图片作品类:要求jpg、png格式,长边不少于900像素,必须保留图片EXIF原始信息。
(3)音视频作品类:时长为180-300秒,要求无噪音,响度均衡。视频文件要求MP4格式,1920×1080像素(1080P全高清)以上,大小控制在1G以内;音频文件要求MP3格式,128kbps及以上,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
(4)H5小程序类:设计工具自定,利于网上传播,无广告链接。提交H5每个页面的设计图并附上整体设计理念说明,需标明H5链接或二维码。
4.作品推广。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行分类评审,择优推荐到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人民日报、新闻联播、职教之音等主要媒体展示。凡报送作品,均默认授权同意省教育厅将其作为宣传素材加以使用。
5.报送流程。
(1)以“地市-院校/单位名称-作品标题”命名作品文件,如有多个文件,名称后可加序号。
(2)将以上文件上传云盘,获得分享链接,并确保下载密码有效期至少为7天。
(3)完整填写《“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陕西职教发展成果主题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登记表》,并在云盘地址一栏中填写作品的云盘链接。
(4)将登记表发送到活动官方邮箱。登记表命名方式:“地市-院校/单位-报送表”(例:西安-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报送表)。
请各校要将本次活动作为展示宣传职业教育成果的重要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原则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31所立项建设的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都必须参加。各校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及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将本次活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取得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联 系 人:张莹
电 话:18629155687
电子信箱:15547304@qq.com
附: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陕西职教发展成果主题作品征集展示活动”
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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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报送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报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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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陕西职业教育活动周特色服务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宣传展示技能创造美好生活,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办好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特制订陕西职业教育活动周特色服务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职业院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设置开放场地,利用专业技术技能开展“技能服务美好生活”活动,为社区居民、市民群众提供防疫知识宣传、健康护理、生活服务、家电维修保养、传统工艺、职业礼仪、环境保护、进城务工常识普及等服务。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要组织师生、职工把技术技能送到田间地头和养殖农牧场,深入开展技能服务乡村振兴活动。
二、活动时间
5月22日—6月30日。
三、宣传工作
组织新华网、央广网、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陕西日报群众新闻网、陕西广播电视台、华商报、西部网、搜狐网、陕西教育新闻网、教师报、陕西交院报等中省媒体组成宣传报道团,走进校园、走进社区,围绕“技能:让生活更美好”主题,集中报道职业学校特色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或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直播,从不同角度讲述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成果,积极营造社会关心职业教育、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陕西教育报刊社利用所属2报7刊1网和11个新媒体平台组成的全媒体矩阵,开辟“陕西职教活动周”专题报道,并在《教师报》开设职业教育相关栏目或开辟专题版面,以职教活动周特色服务为背景,以反映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特色专业发展、职教办学成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我省职业教育活动周特色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二)由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在陕西交院报上开辟“职教之星”专栏或设置专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宣传,重点反映职业教育在优秀人才培养方面的显著成效,并定期向全省所有职业院校发放。
(三)其他媒体根据不同职业院校特色服务活动周开展情况,深入挖掘活动背后的故事,形成图文并茂的宣传报道,报道内容可以是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校园文化、教育扶贫、学生管理、师资队伍等某一方面内容,也可以反映十八大以来学校综合性办学成果。
(四)各职业院校要组织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各职业院校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特色服务活动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职业院校结合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省教育厅提供新闻线索,省教育厅负责择优组织媒体宣传报道团进驻学校进行采访报道。原则上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31所立项建设的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都必须参加。请于5月20日前《将陕西职业教育活动周特色服务活动新闻线索报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各单位在活动周结束后一周内,须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报省教育厅。
联 系 人:薛可炎
电 话:029-86405963
电子信箱:372392125@qq.com
附:
陕西职业教育活动周特色服务活动
新闻线索报送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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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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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报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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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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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名称 |
毕业生自主创业成功 | ||
简要介绍 (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新闻点) |
如: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2级汽车学院毕业生张燕(女)回家乡陕西省渭南市自主创业,注册成立了“渭南昌盛发展有限公司”,开展汽车营销服务,被陕西省评为优秀杰出青年。 点评新闻线索点: 1.毕业生自主创业 2.自主创业 3.被评为陕西省杰出青年 | ||
采访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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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对象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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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已和采访对象沟通,同意接受采访 | ||
宣传方式 |
如:网络媒体综合报道、纸质媒体、网络直播 |